公安网安备案动真格:三企业未按时备案被处罚,30日红线必看
2026年5月,公安部网安局通过官方渠道公布一起典型案例: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,三家涉网企业完成ICP备案并联网运行后,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公安机关网络安全备案,构成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,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警告处罚。
法律依据与时限
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,所有涉网企业在网站、APP等网络载体正式联网运行后,30日内必须完成公安机关网络安全备案;第二十三条规定,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
办理要点
- 通过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」在线办理;
- 备齐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安全负责人身份证、域名证书等材料;
- 审核通过后,须将备案编号HTML代码粘贴到网页底部并展示备案图标。
域备通提醒
ICP备案是开办前提,公安联网备案是上线后的法定义务,二者缺一不可。很多运营者办完ICP就忘了公安备案,结果被通报甚至下线。建议ICP通过后立即启动公安备案,联系QQ:1606161182。